重庆理工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重理工发〔2017〕63号
高等学校教材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确保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教材选用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管理,健全教材选用制度,力争选用高水平教材,杜绝质量低劣教材进入课堂,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严格标准。选用的教材无思想政治错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应在国家统编教材、国家公布的教材目录内优先选用;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不直接使用国外原版教材作为课程教材。
(二)注重质量。选用教材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鼓励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三)适应发展。应选用先进的、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教材。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四)满足需要。对确属教学必需且与教材配套的高质量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应根据课程实际需要进行选用,从严掌握。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做好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学校建立相应的四级选用管理模式。由各课程组、开课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组成,共同参与和管理教材选用工作。
(一)课程组应按照课程的特点,授课学生的培养目标、学科背景、专业特点等,并结合课程知识的构成、学术水平的现状,对教师根据课程任务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知识构成、教学效果等提出的教材选用方案进行会商和严格审核,形成教材选用方案。
(二)开课教学单位应结合学院专业背景、教学资源、师资能力、课程培养目标等,对课程组提出的教材选用方案再次进行审核,避免因作者选教材,因教材选教材,并对所选用教材进行备案。
(三)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和落实教材选用和管理的各项政策,统筹和管理每学期的教材选用工作,解决选用管理的具体问题。
(四)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是教材建设及管理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教材选用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议并确定学校教材选用的规划和目标、组织架构等;对教材选用管理中的特定事例做出解释和处理。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教材选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教材选用标准
(一)纸质教材。
1.选用的教材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全面、准确地阐述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选用的教材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份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3.选用的教材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协调统一,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4.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练,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加工、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价格合理。
(二)数字化教材。
1.选用的教材须符合认知规律,符合课程教学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能引起和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注意力,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选用的教材设计水平高,操作简便,人机交互性强,学习路径可选,交互参数可设。安装方便、兼容性强、可靠性高、运行速度快、容错性能强。用户指导简明完备,便于使用。教学性价比高。
3.选用的教材界面设计简明、重点突出、使用简便。图片、图像清晰,动画生动准确,音效质量好,智能化水平高。文字表达规范,字号、字体和色彩适合阅读,用标准语音讲解、配音和对白。
四、教材选用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每学期期中,教学管理部门启动下一学期教材预订工作,公布相关工作步骤和教材信息(包括出版社征订目录、新华书店教材征订目录、优秀教材目录等)。
(二)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在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填写《重庆理工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经课程组授课教师协商一致,开课教学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各教学单位由教学秘书统一汇总,交到教学管理部门。
(三)已选用教材在预订过程中,因教材改版、出版社库存不足等原因,造成无法完成预订,需要重新选用时,开课教学单位和课程组教师需要对课程拟用教材重新进行指定。
(四)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没有大的变化,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教材。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的相同教材,避免因任课教师原因选择不同的教材。对未经审批、教师自行编写(含参加外校主编的教材编写)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不列入选用计划。教材一经选订、购入,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
(五)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管理引进版教材,先审核,后使用,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五、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选用
(一)哲学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教学与教材选用,对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养成科学思维习惯,促进身心和人格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教材,严格把好方向关,各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将选用高质量统编教材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教材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内选用。特别是选用国家教材目录外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学校组织专门审核,绝不允许出现政治错误。同时,相关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类自编的教辅、教案等资料的审查。
(三)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应按照教材和教学大纲进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必须忠实于教材的基本精神,努力实现由教材内容向教学效果的转化;其他课堂教学内容也要实现学科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融合。相关教学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开展教材使用培训、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和竞赛等,增强教师理解和讲授教材的能力,把教材内容转化为教育教学优势。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1号)精神,学校定期依托“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开展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年报工作。
六、教材选用的检查、评估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加强对选用教材的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对教材编写、评价、推荐和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和解决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逐步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
七、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理工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