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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验守则

  • 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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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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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实验守则

 

20173月修订)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二、学生须按实验课表或开放实验选课安排准时到实验室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经批准不能按时上实验课的学生,必须补做;补做实验时间由学生申请提出,经实验室同意后具体安排;无故缺课的学生补做实验,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实验时,应事先和有关实验室联系,报告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设备,经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了解所做实验的目的、要求、原理、方法,熟悉实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

 

五、正确进行实验装置的安装、调试;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严禁违规操作。

 

六、实验中若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或出现其它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水源等,停止操作,保持现场,报告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七、实验中要一丝不苟、认真观察,准确、客观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努力培养独立思考、科学分析和实践动手能力。

 

   八、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水、电、气、热源等,自觉整理好所用实验仪器设备,做好清洁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九、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独立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完成实验报告,并按规定时间送交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

 

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十一、保持实验室内外的整洁、安静,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抛废物、吃零食、嬉戏打闹。

 

十二、学生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学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对他人或自身的伤害,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丢失或损坏仪器设备、材料等,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并赔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学生不得将实验室仪器、工具及材料带出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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