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重理工办发〔2018〕1号)和《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重理工发〔2017〕9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的实效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教学成果的培育及推广,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重大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近2年立项或结题的校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二)近2年立项或结题的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该两类项目如申报,需要进一步加大、加强项目研究范围、研究深度、广度,形成具有更大范围内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学校当年发布的专项重大教学改革项目。
2018年,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专项为:
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2.高校新工科专业课程体系的理论建构与实践
3.基于OBE理念的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4.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研究
5.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研究
6.高校教师多元评价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期教学改革研究基础,在一定范围内有启发、示范作用,要有反映该项目水平的先期研究成果的论文(或总结),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实践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鼓励具有创新性、可推广应用性的项目申报。
(二)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应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勇于开拓创新,身体健康,且有时间保证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且最多不超过7人(含项目主持人)。
(三)项目前期论证充分,研究方案科学合理,注重实用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学校存在的真实问题,提出清晰的研究思路、合理的研究方法以及有效的解决措施,通过研究方案的实施能够取得显著效果。
(四)截至2018年5月31日前,未结题的学校2017年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由单位或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与初评后上报。
(二)申请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学校组织专家采取网上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评审, 择优形成立项及经费资助方案。
四、项目结题验收
(一)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和实施。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相关表格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结题验收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原则上应由项目主持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统一印制的《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结题证书》。
(二)对初次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结题评审意见补充相应成果、完善相应材料后,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向学校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继续开展后续研究。
(三)结题验收重点考察项目的实践应用效果,必须能真实解决学校的重大实际问题。
五、经费资助
根据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等内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万元(本次立项不超过5项),鼓励各学院(部、中心)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六、材料报送
1.申请者需填报《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申报书》一式10份、《汇总表》一式1份的纸质材料于2018年6月2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2-202B室),电子文档申报书以“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后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cqutjsk@163.com。
2.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按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报教务处,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苏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2563286
办公地址:博园二教202B室
附件:
1.《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
2.《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书汇总表》
3.《重庆理工大学重大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