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于2018年6月集中组织校级教改研究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单位加强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教改项目研究工作的严肃性和连续性。研究时间已到期的校级教改研究项目主持人,请抓紧时间组织项目组成员认真总结提炼研究成果,做好结题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应结题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
2.按照《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主持人在所承担的校级教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新的校级教改项目,请已承担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抓紧时间,按期结题。
3.对于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交《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表》,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报学校批准。
4.校级教改研究项目的结题材料必须齐备,具体包括:《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2013年以前项目除外)、《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重庆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5.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取其中一份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①封面;②目录;③结题验收表;④立项申请书;⑤项目任务书(原件,2013年以前项目除外);⑥开题报告书;⑦中期报告书;⑧研究总结报告;⑨成果附件(著作、论文等请用复印件);⑩项目的研究人员、进度等如有调整或变更,在结题材料最后附上项目调整申请表。
(2)电子材料:请将结题验收表和研究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tang423@cqut.edu.cn)。
6.各二级单位须集体报送结题材料,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7. 各二级单位须填写《结题项目汇总表》(请见附件2),请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博园2教202)
联系人:苏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62563286
教务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