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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第二批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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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效益,根据《重庆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重理工办发〔20181号)和《重庆理工大学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重理工发〔2017100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必须至少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申报专业应是学校重点建设的专业,至少已培养3届及以上的毕业生,专业的办学条件、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教学改革成果、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在市(校)内达到领先水平,生源好,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高,用人单位综合评价好,社会声誉较高。

2.经济社会发展紧缺和急需专业。与重庆市支柱产业、10大战略性新兴制造业、10大战略性新兴服务业、7大特色产业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领域相关的专业。

3.社会认可度高和就业层次高的专业,主要是高考第一志愿报考率,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以及毕业生满意度均位列学校前列的专业。

4.办学实力强的主干专业,综合实力在市内专业排名前10%的专业或学校获批的重庆市级及以上特色专业。

5.学校布局新兴工科专业建设的专业。

二、遴选原则

1.引领示范原则。品牌专业建设点的遴选,要有利于学院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形成优势;有利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专业内涵,优化专业结构;有利于提升培养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质量,以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2.强化服务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优势,重点建设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示范引领优势的专业;重点建设与重庆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以提升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3.择优建设原则。根据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建设成效、发展潜力、社会声誉、社会需求和对社会贡献,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三、遴选程序

1.学院申报。各专业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专业自评工作。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学院审核评议,择优上报。

2.专家评审。学校在对申报材料初审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答辩和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品牌专业建设点入选名单。2018年拟遴选3个专业作为第二批建设项目。

3.网上公示。品牌专业建设点入选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审批公布。公示期结束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正式发布公文,公布审核结果。

四、经费资助

学校设立品牌专业培育建设专项经费,对入选品牌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将根据专业类别、专业办学基础及建设目标等因素,提工60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五、特别说明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规定,若某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其他等效的专业认证,经学校批准纳入“重庆理工大学品牌专业”建设计划。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将申报表等纸质材料10份,在2018622日(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lj@cqut.edu.cn),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62563286

办公地址:博园二教202B

附件:

1. 重庆理工大学本科品牌专业申报表

2. 重庆理工大学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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