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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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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首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93号),为提升我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效益,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现就申报重庆市首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本科专业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业优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优势专业;或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或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改革项目的专业点;或市级特色专业;或基础较好的智能产业类专业。申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目标明确,课程体系设计科学合理,能体现本专业的发展定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质量高。

(二)教师团队。专业负责人是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长江学者;或教育部专业教指委委员;或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等国家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全国优秀教师;或重庆市学科带头人;或重庆市教学名师;或重庆市特色专业(群)负责人等。申报专业教师团队整体水平高,结构合理,团队在教学改革、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效显著。

(三)专业平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或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基地;或市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或市级及以上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申报专业的平台建设和运行规范有效,共享程度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成效明显。

(四)协同育人。广泛开展协同育人,有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间的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有彰显办学特色的产教融合项目,有与规模以上企业共建的产学研平台;或与用人单位共建的长期稳定的实践育人基地。申报专业在围绕国际合作,信息化教学、双创教育、科教结合、产学融合等方面有标志性成果。

(五)教学质量。有国家级拔尖人才培养项目;或有国家级、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或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或以本专业教育教学内容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本专业学生在学科专业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等级别奖项。申报专业学生报到率95%以上,初次就业率90%以上,社会声誉高,社会影响大。

二、相关事项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领会文件精神,详细解读申报要点,积极培育打造优势专业

(二)各专业要围绕专业优势、教师团队、专业平台、协同育人、教学质量等遴选指标凝练建设方案,合理规划建设任务及经费使用情况。

(三)此次申报实施限额申报。

1.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类只允许报1个专业。

2.同一学院最多只能报2个专业。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重庆市高等学校一流专建设项目申报书、重庆市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方案、重庆市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数据采集表”等材料(见教委通知附件)一式7份于201841817:00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cqutjsk@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苏老师

联系电话:62563286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首批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93)      

 

 

                                                            教务处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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