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教育部经研究决定组建2018-2022年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不超过1人。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 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国家特聘专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者等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1.请有意向的老师于3 月 18 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所在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遴选后,统一汇总并推荐。
2.各二级单位于 3 月19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不超过1人)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sxl_2012@cqut.edu.cn,纸质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博园2-202B室)。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62563286。
注:请各相关单位及时下载填报,填报时,不要修改表格格式,填报模板和参考样例参见附件3。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3. 教指委委员填报模板和参考样例
教务处
2018年3月15日